防水補漏解析已裝修二手房漏水責任歸誰
房屋漏水問題導致糾紛的事情已經屢見不鮮,威航防水補漏公司近期便了解到這樣一個案例,已裝修的二手房卻出現漏水現象,這樣的損失,能不能找原房主索賠呢? 購買二手房的是市民陳先生,據他介紹,去年9月份,他向孫小姐購買了一套位于海珠區的房產。這是一套已經裝修過的房子,因此,陳先生沒有再裝修,就直接入住了。但他沒有想到,入住后不久,房屋就逐漸出現漏水,地腳線以上的墻面嚴重潮濕、水泥漆因膨脹隆起而脫落、臥室木地板拱起、墻壁變色、門扇無法關閉。
更讓陳先生憂心的是,漏水狀況一天比一天嚴重。發現漏水后,陳先生就通知房產中介及原房主一起到現場,經測試確認,他們找出了漏水的原因。原來,是孫小姐安裝的隱蔽水管漏水所致。陳先生說,他還了解到,孫小姐在賣房子汕頭清通公司汕頭開鎖公司電話18675439769前就知道水管不符合安裝要求,存在隱患,但是,卻沒有告知他。因此,他起訴要求孫小姐賠償。面對購房人的起訴和指責,原房主孫小姐辯解說,房屋交接時已經由原告驗收,并不存在裝修質量問題。 近日,海珠區法院要求孫小姐支付43856元給購房人陳先生。法官說,被告孫小姐作為賣方,應提供質量合格的房產給原告。但是,她裝修安裝的水管管道滲漏,造成房屋漏水,因此,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 http://m.zhanlan020.com/1ptr/03mv-53.ht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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